王龍基秘書長答記者問
近期,行業內關于印制電路是否屬于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范圍詢問時有發生,《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到底是怎么規定的?帶著這些問題,印制電路信息雜志社副社長、副主編顧瑋?和副主編洪芳專訪了中國印制電路行業協會王龍基秘書長:
問:目前業內人士詢問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問題,您是怎樣看待并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的?答:今天我們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體例》原件、附件公布,請廣大會員閱讀。我們認為國家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但我們印制電路包括電子電路并不涉及其中。
我仔細研讀了總則,總則條明文規定:“為了保證直接關系公共安全、人體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工業產品的質量安全,貫徹國家產業政策,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協調發展,制定本條例。” 總則第二條國家明確對乳制品、電熱毯、稅控收款機、安全網及法律行政法規要求的六大類產品實行生產許可證制度。其中,沒有任何涉及印制電路板或電子電路行業的項目。總則第三條明確規定“國家實行生產許可證制度的工業產品目錄”的107項具體目錄中都沒有涉及印制電路或電子電路等相關產品。
總則第三條明文規定國家實行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制度的工業產品目錄應該“由國務院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并征求消費者協會和相關產品行業協會的意見,報國務院批準后向社會公布。”至今,我協會沒有收到過任何相關的信息,顯然這是與條例相違背。
總則第三條還規定:“工業產品的質量安全通過消費者自我判斷、企業自律和市場競爭能夠有效保證的,不實行生產許可證制度。”我們認為印制電路板以及電子電路行業的產品的質量標準早已有國際公認的IEC標準,UL安全認證目前國際和我國境內實際在使用的是美國IPC標準和日本JPCA標準以及我協會CPCA和美、日行業協會共同制定的聯合標準CPCA/IPC標準和CPCA/JPCA 標準等等,這些標準完全可以通過自我判斷、企業自律、市場競爭加以保證的,因此我們的行業所生產的產品均不屬于需要實行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范圍,因此完全沒有必要實行產品生產許可證認證。
問:十多年前我們行業也曾進行過一次認證,那次認證給行業帶來了什么樣的影響?
答:十多年前,我們印制電路,也曾有很少部分企業參加過產品許可證認證工作,但結果是參加認證的企業除了多付了點費用,多搞了一些表單報告,為此多付出了不少的工作量外,企業從產品的更新換代、產量的提升、管理水平及市場開拓上都沒有絲毫的受益,而絕大多數沒有參與的企業也沒有受到任何影響。
十多年后,目前又二度實施了許可證管理,而我們卻沒有參加。恰恰在這十幾年中,我國的印制電路包括電子電路產量已躍居全球之首,與世界的日本2005的產值均在120億美元的水平上,中國現有的1200家生產印制電路企業中包括了世界各國的PCB企業加盟,工藝水平已經由中低檔邁向中,而且是向全球提供產品和服務。在1200家印制電路板生產企業中,從線寬/間距:1mm/1mm到線寬/間距:0.075mm/0.075mm甚至于0.05mm/0.05mm的HDI硬板、撓性板或剛撓板,其水平、規模、種類千差萬別,這些是無法以簡單的幾個標準衡量和區別的,而且從產品的質量、國際競爭能力、生產規模都得到了極大的提升。數以億萬平方米的產量中。并沒有發生影響公共安全、人體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的事件。
問:目前印制電路包括電子電路整個行業狀況怎么樣,發展勢頭如何?
答:近期,我們的行業遇到了五十多年來發展歷程中艱難的階段——覆銅箔板以及原輔材料價格的全面持續的飚升,環保要求的嚴格和料工費的全面上漲,加上市場競爭空前的激烈,使得我們的企業在生存線上掙扎。
我們的企業要生存、要市場、要配套,已經有許多的門檻要跨躍,現在每個企業不僅有營業執照和國際通用的各類產品質量驗收標準,還有管理的ISO9000認證、環保的ISO14000、安全的UL認證、廢水廢氣的排放處理標準以及歐美各類電子通訊汽車產品的特殊安全標準、無鉛工藝和設備的改造、企業管理標準等等,企業正在艱難地做著這些事情。
問:關于產品許可證管理制度,企業反映如何?
答:我們所知道,無論大、中、小企業,無論是民營、國有、股份制、合資、獨資企業沒有一家認為我們屬于產品許可證認證范圍內,沒有一家企業認為我們花錢、花時間來進行這項重復工作。
中國的印制電路板生產就意味著是國際印制電板生產,其標準、技術、規模和經營管理都是國際化的。世界上發達的國家如美國、日本、歐洲、韓國等,在印制電路和電子電路行業中都從未實行過安全產品生產認證的類似活動。我們就不明白,早在十多年前管理參與了這項工作后,有哪一家企業因此而受益呢?而十多年來印制電路包括電子電路沒有涉及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是否有過損失和影響呢?我不明白這次突然又想起來把我們列入產品許可證的理由是什么?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總則第三條中指出“國務院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適時對目錄進行評價、調整和逐步縮減,報國務院批準后向社會公布。”按照條例規定生產許可證認證的范圍應當逐漸縮減而不是任意擴大。現在任意擴大的道理何在呢?
問:有人說“現在不是討論印制電路板是否屬于產品許可證管理范圍的問題,而是要討論怎么做的問題”,您如何看待這個說法,我們行業協會有何應對措施?
答:我們中國印制電路行業協會CPCA是由國家信息產業部領導的,經國家民政部批準的國家一級行業協會,政府也賦予我們協會一定的權力和責任。這個權力、首先就是必須維護行業和企業利益;這個權力,首先就是要努力成為全行業和企業利益的代表。我們認真地閱讀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的原件和107個具體項目,我們聽取了廣大會員的意見,征詢了協會領導的看法,我們很負責任地重申:印制電路包括電子電路均不屬于產品許可證管理的范圍,因此,我們的行業不需要產品許可證的認證。如若企業因此遭受了損失和影響,我們協會將會被迫拿起法律的武器來捍衛行業和企業的正當利益!
印制電路板不屬于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范圍
更新時間: 2006-08-07 13:07:30來源: 粵嵌教育瀏覽量:1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