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本月審議《電信法(草案)》
《電信法》有望年內落地
醞釀近26年的《電信法》有望年內落地。信產部日前公布《信息產業法制工作情況通報》,其中《電信法》被列為2006年“力爭年內出臺的重點立法項目”,全國人大常委會將于本月審議《電信法(草案)》。
隨著《電信法》的出臺,國內電信業價格是否要放開、經營牌照如何發放、互通如何保證、政監如何分離等懸念,或將一一破解。
出臺時機已成熟?
“電信業經過多年的發展,出臺電信法時機已經成熟。”萬方咨詢電信總監付亮認為,《電信法》出臺能更好地規范運營商之間的競爭,明確運營商的責任,規定相應的執法部門和權限、程序等。《電信法》出臺適應各部門的需要,《通信世界》主編項立剛指出,政府對電信業的管理需要執法依據,而運營商也應以此法清楚自身行為是否合法,“尤其是中小運營商,新興運營商,更需要法律來規范互聯互通。”
年內出臺時間緊迫
通報稱,根據立法工作需要,信息產業部于去年配合國務院進行《電信法(草案)》的審查、修改和完善工作,配合開展《電信法》立法調研,并對立法中的相關問題進行專題研究,召開《電信法》專家論證會議,推動了《電信法》的進一步完善。據了解,通過去年的多方面調研及專題研究、今年上半年討論個別重點問題并提出修改方案、國務院法制辦召開電信法立法論證會,就難點和重點問題進行溝通協調,《電信法》準備工作已經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分析人士認為,《電信法》年底能否出臺還有待觀察,主要和法定的審議程序有關。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律審議的一般程序,法律出臺要經過三次審議,走完這個程序至少需要半年時間。依此計算,《電信法》2006年內出臺的時間十分緊迫。
將限制壟斷鼓勵競爭
“利用競爭優勢排斥其他對手的做法,將被《電信法》限制。”付亮說,《電信法》出臺將限制主導運營商的壟斷,鼓勵競爭。“但不可能限制者生存。市場中的后來者和弱者要改變弱勢局面更多應該靠自己。”
在中消協投訴排行榜上,消費者對電信業的投訴近年來一直居于前列,因此《電信法》能否為消費者帶來更多的保護,也備受關注。“消費者的權益會得到更多的保護,當然,受益的還包括服務提供者和管理者明確的權利和義務。”但熟悉《電信法》草案的項立剛稱,目前《電信法》還沒有保護消費者的具體條款,只是從電信業的規范條款中間接反映,“對運營者的義務條款,大多就是對消費者有利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