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15日,《經濟觀察報》發表題為《珠三角逼遷5萬高污港企》的文章,文中說:一個令眾多在珠三角投資的港商頗感心驚的消息正在圈內外傳播,珠三角深圳、東莞等地一些高排污的港資企業,近期紛紛獲得當地政府的告知,今年6月約滿后將不會獲得續約,此舉意味著屆時期滿的企業將被迫關停或搬遷。而CPCA秘書長王龍基表示,如果說成是“限期整改”比較妥當。不過,據中山大學港澳珠三角研究中心鄭天群教授估計,因此面臨轉型的企業多達5萬家以上。
文章中舉例稱,林先生是一位52歲的港商,在深圳投資辦廠已經有20年。他在寶安和龍崗分別開辦了印制電路板和水洗牛仔布廠,目前,這兩類企業在深圳市政府的產業發展目錄里都被列為限制類企業。近林先生強烈地感覺到他的工廠正從過去被當地政府追捧的對象轉為不受歡迎者。
深圳近年來一直嚴格按照“限期達標,逾期關停”的要求,對所有重點污染企業提出具體整治標準和完成期限,堅持定期檢查,逐個企業過關,重點檢查整治電鍍、線路板、紡織等行業。東莞市目前已經開始對高污染企業進行整治,整治對象和范圍包括電鍍、造紙、制革、漂染、印花等行業,其中涉及內資企業505家,外資企業747家,重點污染企業多的是常平鎮和龍門鎮。
今年5月11日《深圳商報》在第1版報道:深圳市建立長效監管機制鐵腕治污,每年淘汰10%的污染企業。對一批環境面貌差、生產工藝落后、污染防治設施老化、污染嚴重的企業,加大現場執法檢查力度,依法進行處罰、吊銷排污許可證,采用責令關閉停工、媒體曝光等手段,在2006年底前淘汰或關停一批污染嚴重的企業,力爭每年淘汰10%的污染企業。
深圳市環保局今年1月發布深環[2006]3號文件,題目是《關于進一步加強對排放重金屬污染物建設項目環保審批管理的通知》。通知中說:新、擴、遷建的排放重金屬污染物的項目,對印制板行業,必須是十層以上剛性多層板或五層以上柔性多層板的線路板項目,且項目投資規模不低于1億元人民幣、注冊資金不低于3000萬人民幣。這種項目選址位于非飲用水源保護區、非二類海域環境功能區沿岸、基于生態控制線之外的標準工業園區;這種項目必須符合清潔生產要求,廢水排放量超過100噸/日的項目,廢水回用率應達到65%以上,這類項目必須報市環保局審批。文件中還說,原經政府批準設立排放重金屬污染的企業需要變更名稱或法定代表人,企業改制、審批批文到期需要重新辦理環保審批手續的,應當符合的條件包括:生產經營期間嚴格執行環保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過去三年內未受過環保處罰,且排放的污染物能穩定達標;符合清潔生產要求,廢水排放量超過100 噸/日的項目,廢水回收率應達到65%以上。
以上信息表明,珠三角在重拳整治和淘汰污染企業,顯然,印制板生產企業屬整治范圍,而且是重點整治企業。因此,這類企業要想不被關停,必須采取切實有效的污染物處理措施,在企業自身發展的同時,真正實現與環境的協調發展。
珠三角重拳整治高污染企業
更新時間: 2006-06-13 19:11:37來源: 粵嵌教育瀏覽量: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