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經濟特區循環經濟促進條例》已從7月1日起正式實施,就如何貫徹落實好這一對深圳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具有深遠影響的條例,市節水辦、建設局、貿工局等政府部門相關負責人近日接受記者采訪,提出了今后將實施的一些與企業、市民密切相關的具體政策措施。
新建工業區必須實行分質供水
在水資源綜合利用方面,市節水辦表示,將研究出臺中水利用和污水回用政策,建立健全獎懲激勵機制,鼓勵全社會使用非傳統水資源,凡利用污水回用、中水、雨水作景觀綠化用水的一律免收排污費。
按照建設綠色建筑要求,市節水辦將與其他部門統一協調,把節約用水、中水利用、污水回用、雨水利用納入基建管理程序,從2007年起凡是新建項目,實行以下制度:一、必須實行雨污分流;二、鼓勵采用節水型工藝、設備及器具;三、必須制定非傳統水資源開發利用措施,雨水及中水基本滿足區域內園林綠化及沖廁用水需求;四、新建工業區必須實行分質供水,配套建設污水回用或海水利用管網系統;五、新建公園綠地、景觀、道路澆灑等用水一律從中水利用、污水回用、雨水利用等非傳統水資源開發利用渠道解決,除生活用水外一律不再批準用水計劃,現有的公園應逐步改造并在有條件的地方利用非傳統水資源建設3~5個水景公園;六、位于河流中上游的新建污水處理廠一律一步到位,出廠水水質達到回用標準,用于河道景觀補水、市政和城市雜用水等。
我市海洋資源豐富,節水辦提出可采取措施,爭取上一些海水淡化項目,力爭到2010年,海水直接利用規模從現在的71億立方米/年達到90億立方米/年,2010年海水淡化規模達到5萬立方米/天以上。
2010年新建建筑一半要用太陽能
結合市人大正在審議的循環經濟促進條例子條例之一的《深圳經濟特區建筑節能條例》,市建設局從建筑節能方面,提出了近幾年要達到的循環經濟指標。包括:到2010年,我市新建建筑全面執行國家和深圳市的建筑節能標準,實現節能50%的目標,并啟動節能65%的工程試點與示范;“十一五”前三年內,所有新建建筑全面嚴格執行節能50%的節能標準的規定,研究并執行建筑能耗標識制度,后兩年內,推行新建建筑執行節能65%的第三步節能目標,特區內20%的新建建筑達到節能65%標準的規定;既有政府機構及其財政支持單位50%建筑物完成建筑節能改造,節能率不小于30%;既有公共建筑20%完成節能改造,節能率不小于30%。
“十一五”期間前三年,20%新建居住建筑采用太陽能熱水系統,建設10個太陽能并網發電示范項目;后兩年內,50%的新建建筑應用太陽能光熱系統,20%新建建筑采用太陽能光伏并網系統。到2010年,實現光熱——建筑一體化建筑面積200萬平方米,光伏(電)——建筑一體化建筑面積100萬平方米。“十一五”后兩年內,新建建筑20%為綠色建筑。
將建立廢舊家用電器回收基地
如果你正在為家里的廢舊家電發愁,那么下面的消息將令你感到欣慰:市貿工局正在認真組織我市廢舊家用電器回收體系建設的調研工作,將適時建立我市廢舊家用電器回收基地,使全市大量的廢舊家電能夠得到二次資源利用。同時抓緊再生資源分揀整理場地規劃和建設工作,年內建成新型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從而在資源綜合利用的規范化、規模化和上水平方面取得新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