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半導體工業協會官員在上海接受國外某媒體記者采訪時透露,國家新版扶持集成電路產業(以下簡稱IC產業)的政策已經制定完畢,將于今年下半年正式出臺。行業盼望已久的新版扶持政策終于快要出來了!
IC產業在整個高科技產業的地位是重中之重,是整個高科技產業的“龍頭”,中國曾頒發的《中國信息產業“十五”計劃綱要》明文也明確表明:信息產業是關系國家經濟命脈和國家安全的基礎性和戰略性產業,而集成電路是信息技術產業群的核心和基礎。因此為了促進IC產業的發展,2000年國務院下發《鼓勵軟件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即業界所說的18號文),18號文中的增值稅退稅規定是我國鼓勵半導體發展的主要政策,然而就是這個政策引起美國強烈的反對,并向世界貿易組織提起對中國的申訴。
也就是說18號文“好用”但不“好看”,“好用”是指18號文確實促進了中國IC產業的大發展,不“好看”指的是形式上不符合WTO的規定。于是后來經過艱苦的談判,中美在日內瓦正式簽署“中美關于中國集成電路增值稅問題的諒解備忘錄”。根據備忘錄,中方將調整國產集成電路產品增值稅退稅政策,在一定的期限內取消“即征即退”的規定。
18號文的頒發對中國IC的產業來說就象催化劑, 18號文件剛一頒布,中芯國際、聯電、臺積電等就來到了中國大陸投資。隨后的幾年,跨國IC公司在全球業務不景氣而縮小投資規模的情況下卻紛紛加大了對中國的投資,中國臺灣、日本、歐美芯片廠商的十幾條芯片生產線相繼移師中國大陸,另外在吸引外資的同時退稅政策促使了大批的的芯片人員的回歸。但18號文件中一些優惠政策的取消,使這些進駐中國的企業感覺到象被騙了。
為了彌補18號文件取消后留下的政策空白,2005年3月,為鼓勵集成電路企業加強研究與開發,國家設立了集成電路產業研究與開發專項資金,制定《集成電路產業研究與開發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即業界所俗說的132號文),132號文件成為18號文修改后的重要補充。
雖然修改后的18號文加上隨后132號文件合起來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優惠政策被取消后的空白,但畢竟是一個經過縫縫補補的18號文,有些方面囿于當時的國際大環境還有所不十分完善。當時業內人士基本上達成這樣一個共識:日本、韓國等周邊國家和地區的半導體產業發展初期都離不開政府的支持,中國當務之急是盡快出臺新的符合WTO規則又確實可行的鼓勵半導體發展的政策,也就是說即要求好看又好用,這就是新版扶持政策出臺的背景。
據媒體透露,新版扶持政策要點如下:對于研發采取信貸和減稅的復合優惠政策、對用于IC的固定資產免稅、對半導體設計安排專項資金支持、政府設立專項基金扶持IC產業,基金啟動時政府年投入1200萬至2500萬美元,以后按年增加。根據以上要點,我們可以看到新版扶持政策更加注重在IC產業大環境方面的建設,意在為國內IC產業提供一個優良的、適宜發展的大環境,從資金、信貸、稅收、研發基金方面給予優惠,從宏觀方面予以調控,更加彰顯與發揮政符的職能。
大愚認為政符這樣做是十分恰當的,這比單純地給予企業由地即征即退而帶來的金錢方面的優惠更能有助于企業的發展。金錢方面的優惠企業落到了好處,但企業如何使用這筆錢,國家控制不了,面對激烈的競爭有些企業難免產生不重視研發、一味從從國外購買生產線這種急功近利的做法,這種做法企業能立即得到實惠,但從中國整個IC產業來說,沒有研發與自主技術作后盾,將不利于中國IC產業的發展,中國IC產業將永遠成為外國IC的附庸。
新版政策更注重政府職能的發揮,使政府能引導著國內整個IC產業在整個國際IC產業鏈地位上移,提高核心競爭力。行業的產業鏈一般分為高端、中端和低端三個層次,客觀地說,由于近幾年中國市場對IC需求旺盛,中國的IC產業也有了很大的發展,但不可否認,中國的IC企業的設計、生產水平與國外比,還有很大的差距。盡管這幾年我國IC行業自主研發水平迅速提升,但是仍處于行業鏈的中低端。具體說來就是我國多數的IC企業規模小,產品和技術大多是低檔次;IC制造企業的大量生產技術和設備主要從國外引進,缺少自主更新改造能力;IC產品多數依賴進口,前沿的IC生產技術和設備的引進仍受到一些發達國家的嚴格控制;支撐業發展滯后,IC生產線設備、儀器和材料主要依靠進口的局面尚未改變。
從披露的新版政策的幾個要點來看,新版政策的制定者已經注意到這些問題,并制定有關政策從宏觀上引導整個產業來積極解決這些問題,大愚堅信,新版政策將會更加靈活與機動,將再助中國IC產業再次騰飛,讓我們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