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市家用電器檢修收費標準昨天出臺。檢修收費由檢測費和修理費組成。檢測費指檢查測試確定故障的費用,修理費指調換修復有故障元器件和調試、恢復整機功能的費用(不包括材料費)。
家電在檢修前,維修單位可根據機器故障情況,收取30-100元押金,修復后如數退還;檢修收費按部位計價,每增修一個部位,加10%收費;材料費作價辦法,零配件進貨可順加20%,特殊材料面議。維修單位在開具票據時,須將檢修費、材料費分別列出。換下的壞損零件還給用戶;上門檢修可另收取10-15元服務費;機器查出故障后,不愿修理,應按同類品種收取檢測費,因無零配件或技術設備等原因不能修復的,不收任何費用;各種機器修復后,制冷電器類保修期為3個月,其他為1個月。保修期內發生原修理部位同性質故障,反修時免費換原配件并修復,如果是用戶自供零配件或其他原因造成損壞的,由用戶承擔;機器修復后顧客超過取機期1個月的需收保管費:小件每天0.5元,大件每件1元。超過半年經通知仍不來取可作無主機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