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郎 朗 廣州報道
創維數碼(0751.HK)董事局非執行主席黃宏生與弟弟黃培升的案件經過17個月的漫長審訊后即將水落石出。5月10日,黃宏生的代理律師林炳昌告訴本報記者,本周五(5月12日)控辯雙方的結案陳詞將正式完成,預計一周內該案將會有正式結果。
對于案件的結果,此前有消息稱黃宏生兄弟可能因控方證據不足而無罪釋放。林炳昌指出:“從目前控辯雙方提供的證據來看,我們對勝訴有信心,但終結果還需要法官做出,即使結果出現偶然,按照香港法律,我們將在判決后的28天內向上訴法庭提出上訴。”
據介紹,香港法律規定,控方的舉證要毫無合理疑點,才能成功舉證一個人,因此香港廉政公署提交的案件中終有一半以上由于證據不足而敗訴。
然而對于黃宏生來說,這顯然是一場馬拉松式的磨難。從2004年11月30日到如今,該案件已持續了近一年半的時間。
記者了解到,在廉政公署將案件移交香港律政司后,先是在東區裁判法院先后五次安排提堂,去年7月20日才正式提交位于香港灣仔的區域法院審理,經過去年11月的預審后今年1月17日正式審理,中間歷時近四個月,控辯雙方先后有20多位證人出庭作證。
林炳昌告訴本報記者,其中與黃宏生私交甚好的熊貓集團前總經理陳祥興和黃宏生的助手翟勇(曾負責創維無線通訊)出庭對案件終結果將有重要作用,陳祥興在證詞中證明黃宏生涉嫌挪用的5100萬港元都是為了自己和翟勇給予創維在開拓彩電內地市場和獲得手機牌照的回報,這些是創維數碼正常的支出。
案件審理非常復雜。據介紹,僅僅是陳祥興和翟勇出庭作證就歷時近兩周。對此林炳昌告訴記者,香港法律是遵循公正原則的,任何可能影響結果的證據都要進行充分的控辯對抗,耗時也很正常。
值得注意的是,舉報人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始終沒有露面,對此林炳昌指出,當初此案舉報人是通過舉報信的形式發給香港廉政公署,但是他又沒有可以拿出來的證據,所以一直沒有出庭作證。
對于黃宏生案件的結果,創維集團新聞發言人沈健告訴記者:“目前還沒接到的結果,但是無論結果如何,創維集團和創維數碼早已走出了事件的影響,創維新的年輕核心管理層和職業經理人模式都已確立。”
其實黃宏生一直在對創維集團的重大事件進行背后的操控,每年的經銷商大會他都會參加,今年4月在審判期間還回深圳參加了全國經銷商大會。
對于案件的結果,東方證券分析師陳剛表示,即便黃宏生被判無罪,從全局來看,對內地上市公司的監管規范還是有積極的警示作用。
創維黃宏生案即將宣判 舉報人始終未露面
更新時間: 2006-05-12 09:24:02來源: 粵嵌教育瀏覽量: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