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信息產業部公布了《信息產業法制工作情況通報》,《通報》總結了2005年電信立法情況,并對2006年的立法工作做了展望。有消息指出,《電信法》(草案)有望在2006年8月提交人大審議。 搜狐IT從《電信法》(草案)討論組內部知情人士處獲悉,《電信法》(草案)尚有三大問題亟待取得一致意見。
《電信法》(草案)已經比較完善 《通報》指出,2005年,根據立法工作需要,信息產業部已經配合國務院進行《電信法》的審查、修改和完善工作。配合開展了《電信法》立法調研,并對立法中的相關問題進行了專題研究。配合組織召開了《電信法》專家論證會議,推動了《電信法》的進一步完善。
2006年上半年,信息產業部組織部分省通信管理局對電信法立法中的“監督檢查”和“法律責任”進行了專題研究。根據立法工作的需要,對“三網融合”、“電信設備進網”等問題進行了研究,并在組織部內相關司局進行研究的基礎上提出了修改建議和方案。組織和參加了國務院法制辦召開的電信法立法的論證、協調會,與相關部門就立法中的難點和重點問題進行溝通和協調,對《電信法(草稿)》進行進一步修改和完善。開展了“電信監管體制專題研究”、“電信資費監管專題研究”和“電信普遍服務專題研究”等專題研究工作和文件資料收集工作。
《電信法》(草案)出臺尚有三道坎
據知情人士透露,《電信法》準備工作以來,目前已經取得了一定的成績,從2005年的多方面調研到專題研究,到2006年上半年對個別重點問題進行了討論并提出了修改方案,國務院法制辦已經召開了電信法立法論證會,就難點和重點問題進行了溝通和協調。但是,《電信法》出臺前還有三道重要坎需要跨越,分別為“三網融合”、“反壟斷”和“互聯互通”問題。
據該人士介紹,三網融合涉及到電信和廣電部門的意見,按照目前協商的情況,《電信法》可能對電信運營商比較有利,草案并沒有確定,接下來需要重點討論這一問題。該人士指出,“三網融合”問題也是《電信法》草案中值得期待的條文。
而對于電信反壟斷條例,由于中國的《反壟斷法》尚未出臺,而電信業天然的反壟斷性質需要電信監管機構解決領域內的壟斷行為。2004年,決定在《電信法》中加入反壟斷條例,對規范不正當競爭進行了重點描述,重點加強事后管制條款。
但是,由于電信行業的特殊性,其市場競爭充分與否的界定比較模糊,所以,《電信法》需要充分調查實際情況,與多部門和機構取得一致意見,方可落定成文。
除了三網融合和反壟斷協議,互聯互通仍舊是《電信法》要重點解決的問題。基于電信業務的復雜性,互聯互通問題的界定的工作量非常龐大,目前尚未找到十全十美的解決方案,有待多個部門繼續協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