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電訊局日前發出咨詢文件,建議在兩年后,撤銷“移動網絡付費”的管理安排。目前移動網絡經營商每年向固網經營商繳付的費用約6億港元。
香港電訊管理局表示,現行的“移動網絡付費”機制妨礙了市場的公平競爭,不利于將固定電話和移動科技融為一體的Wi-Fi等新技術的推廣。現行體系始于上世紀80年代初,移動服務在當時被視為品。該體制規定,當香港用戶使用手機撥打固定電話時,電訊盈科等固定電話運營商可向移動電話運營商收取一定費用。但是在用戶使用固定電話撥打手機時,移動電話運營商不能向固定電話運營商收取所謂的公共非專利電訊服務費。
據電訊管理局介紹,在現行體系下,移動運營商每年需要向固定電話運營商繳納的互連費約6億港元,如今繼續保留該政策將不利于市場競爭。
分析師估算,在現行機制下,固定電話運營商電訊盈科有限公司每年獲得的收益為4億港元,在新的收費制度下,該公司將損失這筆收入。分析師們稱,上述4億港元的收入對電訊盈科而言幾乎是純利潤。2005年該公司公布其凈利潤為16億港元。此前,電訊盈科總裁李澤楷宣布作價91.6億港元將電訊盈科22.7%的股權出售給投資銀行家梁伯韜。
電訊局在咨詢文件中還指出,過渡期內運營商可以自由磋商未來的互連條款,并采取雙方都能接受的結算方案。如果商業洽談無法達成一致,電訊局將根據《電訊條例》有關規定來安排有關運營商在過渡期后的互連條款方案。
電管局表示,會就該指引內的互連費結算安排方案征詢意見,其中包括顧問公司所推薦的“無須拆帳”模式,即運營商無須就雙方的互連通訊付費。這一模式的好處在于降低業界的實施成本及經常開支,還能在有需要規管時大幅簡化干預的程序。事實上,移動運營商之間目前已通過商業洽談的方式采用了“無須拆帳”的結算模式。
此外香港電訊管理局還提出固定電話和移動電話的號碼可進行互攜。如果此項政策得到落實,市民可將原有固定電話號碼轉到手機上,取消其家用電話服務。有學者認為,固定電話數量可能因此減少一半。(作者:黃繼匯)
香港電訊局擬撤銷移動網絡付費 稱妨礙競爭
更新時間: 2006-07-18 15:07:23來源: 粵嵌教育瀏覽量: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