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西門子公司將全球手機生產業務整體轉讓給其他生產商,同時對已出售的CL55型手機不再提供售后服務,導致手機用戶投訴不斷。手機銷售商無奈之下,只得將供貨商連同特約維修商一起告上法庭,要求退貨還款。
2004年10月,上海藍鯊公司與上海蜂星公司簽訂一份《售貨合約》,約定由藍鯊公司向蜂星公司購買CL55型西門子手機4.2萬套,每套單價為737元。 簽約后,蜂星公司實際向藍鯊公司供應了39634套,藍鯊公司支付了相應的貨款2921萬余元。
從去年9月開始,部分購買CL55型手機的客戶因為西門子公司指定的特約維修商佳凌公司拒該款手機提供售后服務,紛紛向藍鯊公司投訴。藍鯊公司與蜂星公司聯系后得知,西門子公司已將手機業務出售給其他公司,變更了對CL55型手機維修政策,不再對該款手機提供售后服務。
截至去年9月底,藍鯊公司已出售CL55型手機31434套,其中有36套手機遭客戶退貨,尚有庫存8200余套該型號手機無法繼續銷售。為此,藍鯊公司要求蜂星公司盡快解決售后服務事宜,但交涉無果。
法院審理后認為,蜂星公司按約定交貨時,隨產品向藍鯊公司移交了西門子公司出具的售后三包條款、服務指南等憑證,表明蜂星公司對CL55型手機質量負有擔保責任。由于西門子公司停止了對該型號手機提供售后服務的義務,致使消費者紛紛退貨。
雖然蜂星公司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導致該款手機遭退貨并無法繼續在市場上流通,但其仍應承擔接受退貨、返還相應貨款及賠償損失的違約責任。而維修商佳凌公司是向消費者提供售后服務的產品修理者,與藍鯊公司和蜂星公司之間買賣合同發生的權益之爭不存在直接的牽連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