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長安集團重啟“告江南汽車公司未經許可擅自使用‘奧拓’商標,索賠3000萬”的訴訟。5月24日國家商標委作出“江南汽車繼續擁有‘江南-奧拓’商標的使用權,長安集團于1994年注冊的‘奧拓’中文商標仍然有效”的裁定后,奧拓商標使用權再起風波。 1993年,長安汽車注冊“奧拓”中文商標,并在1994年9月通過國家工商總局核準。
2001年,湖南江南機器廠與另外3家股東合資成立新的江南汽車制造有限公司,并繼續生產“江南奧拓”汽車。2004年8月,長安集團向湖南省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追究江南公司擅自使用“奧拓”商標的侵權責任,并要求賠償侵權損失3000萬元。
由于達不到國3排放標準及7月1日將實行的側面碰撞標準,目前市場上所有在售的長安奧拓和江南奧拓車型都將逐步退市。業內人士分析,長安汽車對“奧拓”商標使用權的爭奪意在為奧拓的換代車型做準備,江南汽車則意在打響“江南汽車”品牌。
奧拓商標案再起風波長安訴訟索賠3000萬
更新時間: 2006-06-27 09:37:47來源: 粵嵌教育瀏覽量:1250